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加强机关总支委员会对所属党支部委员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总支党的建设工作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建立机关总支委员联系所属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承担起抓基层党建的主体责任。结合机关总支委员会工作实际,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工作的分类指导,建立机关总支委员联系所属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机制,指导和帮助基层党组织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推进学院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所属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师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学院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学院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总支委员联系支部的职责和任务
(一)协助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和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等。
(二)督促检查所联系党支部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换届选举、评优评先、统一战线等工作,每年至少参加2次党支部的会议和活动。
(三)指导党支部建设工作,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指导所属党支部做好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以及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
(四)了解和掌握所联系党支部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以及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引导党支部围绕学院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了解和掌握党支部师生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现实表现情况,加强教育管理,激励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指导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所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员的党性党纪教育。
(六)督促党支部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院党委相关职能部门报送开展工作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联系委员每学期至少1次深入所联系党支部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问题,要做到掌握熟悉所联系所属党支部的情况。
(二)联系委员发现所联系党支部出现问题,除及时帮助解决外,应向院党委汇报,提出意见建议。
(三)联系委员要结合民主生活会、年终工作述职,总结汇报联系党支部的情况。
(四)被联系的党支部应主动加强与联系委员的沟通交流,开展的重要活动应邀请联系委员参加。
(五)各党支部与委员的工作联系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各党支部要制定党支委员联系党员制度,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七)总支委员会将各党支部委员联系党员的工作表现,纳入其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并与评优评先挂钩,确保学院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落到实处。
(八)总支委员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对联系党支部的工作要及时调整,以确保此项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机关总支委员会负责解释。